肝癌患者免疫治疗期间的肝功能监测与随访

2025-04-04 03:34:14       3245次阅读

肝癌作为一种常见的恶性肿瘤,其治疗手段日益多样化,其中免疫检查点抑制剂(Immune Checkpoint Inhibitors, ICIs)作为一种新兴的治疗方式,因其在部分患者中显示出较好的疗效而受到广泛关注。然而,ICIs治疗过程中可能伴随一系列免疫相关不良反应(immune-related adverse events, irAEs),这对患者的肝功能监测与随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本文将详细探讨肝癌患者在接受ICIs治疗期间的肝功能监测与随访的重要性及其管理策略。

一、肝功能不全患者的管理

对于就诊时已存在肝功能异常的肝癌患者,首要任务是识别肝功能异常的原因。常见的原因包括病毒性肝炎、药物性肝损伤或自身免疫性肝炎等。在积极治疗并控制病因后,需待肝功能恢复至总胆红素(TBil)低于正常值上限的1.5倍,丙氨酸转氨酶(ALT)/天冬氨酸转氨酶(AST)低于正常值上限的3倍后,方可考虑进行ICIs治疗。对于梗阻性黄疸的患者,可通过经皮经肝胆管引流(PTCD)或胆道支架解除梗阻,待肝功能指标达到上述标准后,再考虑ICIs治疗。

二、甲减患者的管理

甲状腺功能减退(甲减)患者在ICIs治疗前需明确病因,并接受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。治疗期间,患者需每周复查甲状腺功能2至6次,监测促甲状腺激素(TSH)和游离甲状腺素(FT4),并结合患者症状及实验室检查结果调整左旋甲状腺素的用药剂量。

三、HBV感染患者的管理

所有接受ICIs治疗的肝癌患者应在治疗前常规筛查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(HBsAg)、抗-HBc和HBV-DNA。对于HBV阳性患者,需应用抗病毒药物将病毒载量降低至HBV-DNA低于2000IU/mL后再开始ICIs治疗。对于HBsAg阳性且HBV-DNA低于2000IU/mL尚未使用抗病毒治疗的患者,应在ICIs治疗前1周或同时应用抗病毒药物进行预防性治疗。

四、HCV感染患者的管理

所有接受ICIs治疗的肝癌患者应在治疗前常规筛查丙型肝炎病毒RNA(HCV-RNA)。阳性患者应在ICIs治疗的同时,按照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治疗原则给予直接抗病毒药物(Direct Acting Antivirals, DAAs)治疗12周。治疗药物可选择泛基因型方案索磷布韦维帕他韦,或可洛派韦索磷布韦。对于基因1b型感染者,也可选择索磷布韦雷迪帕韦或艾尔巴韦格拉瑞韦。

五、常见临床表现及管理

ICIs引起的肝脏irAEs称为免疫介导的肝炎(Immune Mediated Hepatitis, IMH)。IMH无特征性表现,主要依赖实验室检查发现,确诊依赖组织病理学检查。实验室检查表现为ALT/AST升高,伴或不伴TBil/ALP升高。影像学检查无特征性表现,但可排除肿瘤超进展或肿瘤压迫所致肝功能异常。

六、irAEs处理原则

糖皮质激素是大部分irAEs治疗的主要手段,在需要使用时应早期给与,延迟使用可能会影响部分irAEs的转归。为了防止irAEs的反复,激素减量需缓慢进行,一般需超过4周,有时持续6~8周或更长。对于心脏、肺、肝等重要器官的严重irAEs,建议停用ICIs并住院治疗。

七、随访监测

治疗期间需常规定期监测患者的肝功能,对于转氨酶或胆红素升高的患者,需进一步明确是肝功能失代偿引起还是由肝脏肿瘤本身进展导致。ICIs相关的肝脏损伤通常预后良好,较少情况下可能引起肝衰竭和死亡。多数患者经过对症治疗并停药1~3个月后肝功能恢复至基线状态。

综上所述,肝癌患者在接受ICIs治疗时,必须密切监测和有效处理可能出现的irAEs,以确保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。通过严格的肝功能监测与合理的随访管理,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ICIs治疗带来的风险,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率。

朱小草

洛阳市中心医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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